事实求是是基本底线。 很对!
对一个自动驾驶技术的判断标准必然有许多条,但是像 不犯低级错误 这条应该是最基本的底线标准。
我仅是从这一条来对比伪子和萝卜,得到的结论是 ADS比萝卜差的远着呢。
“实际上前者多半连华为的技术也不如,因为使用条件太苛刻。” 这个需要证据来支持。
而且从“不犯低级错误”这点看你这个结论不对。
“使用条件太苛刻”? 萝卜就是在普通城市道路跑啊?需要啥特殊条件?
【 在 qtpr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实求是是基本底线。
: 自动驾驶技术整体上远未成熟是事实,华为的“智驾”是欺诈营销也是事实。但没有证据说百度的自动驾驶技术就比华为强。实际上前者多半连华为的技术也不如,因为使用条件太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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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hn FROM 58.20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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