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聊偏了一点哈。哈哈,握手。
不质疑西贝的模式是否邪恶。我个人观点是,我接收这种模式,而且十分接受。
也不质疑管理现代化餐饮集团的复杂度。统一品控,菜品创新,实体店综合管理,成本控制,复杂去了。
但就一个问题,资本驱动下规模化餐饮企业,现在走了两个分支:A 坚持传统手工烹饪,但管理更复杂,综合成本高,消费者认为性价比不高,面向特定消费人群。但很难规模化复制。
B模式,就是西贝这个路子,持续最大是OK的,所以更容易上市,市直百亿到千亿都是OK的。
核心问题是,西贝这类准上市上市公司,其本质上,就是类“百货商场”了。从管理复杂度,品质控制,成本构成,运作模式等。 国家说,税务怎么处理? 正在纠结中。
【 在 netcom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大量外采预制菜就能打造一个品牌(比如西贝)
那也太不把餐饮行业当一回事了
先不说西贝是不是这么做的(可能有人认为真是这样)
即使它真的怎么做,所有菜都是预制的,都是外面买的
只是经它手加热一下,转卖高价,看起来它很邪恶是不是?
可那么多连锁店,要保证品质
让普通人至少吃不出来(可能罗是天才,他不算),没有明显的品质安全问题
这个是很难很难的
它要在品控上花的精力,说不定还不如它自己做
【 在 touchst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税务漏洞的问题。是税务政策在实务操作中的挑战。
: A观点:餐饮行业大部分是夫妻苍蝇馆,卖的酒水等为啥不按13%,是因为要给他们减负,所以按混营为主。降低税率。保护这个行业。当然实际中,很多是按1%来。更好的保护
: B观点:对于集团,资本驱动的规模化餐饮企业。本身人工成本很低,大量都外采预制菜了,还卖酒水,还大量外卖,这就慢慢退化成“百货商场”了。 如果前者是6%,后者是13% 这凭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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