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感觉你不懂的更多,因为你都是以那种国外的或者是影视剧里看来的,来作为标准对标国内gjf的工作。
你不能用给辛普森案辩护的律师来要求她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辩护团队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为啥一直理解不了“查不清楚利益归于被告”这个原则。你为什么总想靠自己想清楚事实是什么,去反驳不是正当防卫?搞清事实是法庭的责任,搞不清就是无罪。我提出正当防卫是一个合理怀疑,我讲的都是这个怀疑如何“合理”。要排除这个怀疑,需要公、检实地调查,拿出客观证据来反驳我。不是靠你们现在灌水脑子想就能搞清楚真相的。这是刑事审判,不是高考答题。
: 法庭没有充分证据,不能反驳我的“合理”怀疑,就只能放弃定罪,无罪释放。
: 没有出现更多ga取证之前,你们吵吵是没用的。改变不了“无罪”的判断。因为“有罪”需要证据,现在缺乏证据。
: ...................
--
FROM 123.12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