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另一个话题了,你要先承认防卫的性质,再讨论是否过当。而不是拿着验尸报告就说被告一定有罪,从罪名里挑一个吧。
根据唯一和案发过程有关的证据,女方供述,女方捅刺之前是“用刀指着张勃”,这是一个警告,指着不违法、也不构成伤害。张勃“扑向她”,此时女方除了捅刺没有其他办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所以是必要的、合理的,总不能要求乖乖挨打吧?张勃体力更强,之前在卧室已经施暴,扑过来大概率会夺刀,一个体力占优的施暴者夺刀后对女方有生命威胁,女方捅刺是基于合理的恐惧,符合正当防卫条件。
【 在 Aladd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当防卫也有防卫过当的 防卫过当的判刑的也很大 比如人家小偷小摸的
:
: 你一刀给捅死了...
:
: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都可以呈现男方死亡,女方捅刺,但正当防卫无罪。你咋说不是有罪无罪?默认禁止女性反抗?
--发自 ismth(丝滑版)
--
FROM 117.12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