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认可的证据,引用了,就要明确书“不认可”“不采信”或者“与其他证据不符”
法院说“以上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就是认定了证据内容达到了法律真实。
【 在 sevenrivers 的大作中提到: 】
: 已经明确说了,杀人者的自述,法院一定要列为证据,列为证据,不代表杀人者的描述就是客观事实,我一直在问你,你根据杀人者的自述,就完全认为那些自述就是客观事实吗?如果她的自述有虚构的话,真相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么其他人,都是脑补,包括你,你认定的那些情节符合防卫,那也是脑补,为啥不脑补成她强势捅刺?
: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没有脑补,我根据裁定书列出的证据,赵晓红供述的内容,先被打再拿刀,这个情节符合防卫。需要法庭确定或排除真实性。我又不认识赵晓红,没看到证据替她脑补什么,以为都像你们屁股决定脑袋?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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