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脑补,我根据裁定书列出的证据,赵晓红供述的内容,先被打再拿刀,这个情节符合防卫。需要法庭确定或排除真实性。我又不认识赵晓红,没看到证据替她脑补什么,以为都像你们屁股决定脑袋?
【 在 sevenrivers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问你你为啥愿意脑补那是防卫,而不脑补她是强势捅刺?
: 从公平脑补出发,难道不承认她也有强势捅刺的情况嘛。
: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是我脑补防卫是事实,是审判有义务用证据排除这个合理怀疑。我和法庭的责任是不一样的,不是我证明不了的事就是法庭赢。刑诉法规定了判决的责任,不是规定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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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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