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前面本来不想回的,但看到这里,我是挺无语的。
首先就是由于案件特殊性,大量信息实际是不透明的,但是已有的信息表明,是存在物证的。
至于你说得那种,才是极端情况。
还有纵火这个,我只能说,这即是关键物证,也是正当防卫的一种。
除非是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这个有专业的认定,我不想在这里讨论)
如果因为纵火造成损失,是由施暴者赔付的。
你说的不成立。
【 在 foureyesdog 的大作中提到: 】
:
: 没人认为那个男的没问题。
: 还有女的是纵火罪,逃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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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VincentGe @ [Family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zSMTH@23054RA1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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