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要人家“承认”,我说的是无论承不承认,只要不知道就没损失。客观事实不随主观改变。假设前面那个没户口本的就在养别人的孩子,他不知道,那现在有啥区别?
【 在 rand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逻辑很奇怪,那人家为什么要承担零收益,负收益的风险呢?即使是你说有正收益的这种好处,人家干嘛要占这个便宜呢?人家就要一个自己的孩子,有什么天理不容的吗?
: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所以不一定有损失啊。我不是主张一定获益,我是反问defeat“如果没发现有啥损失”。是骂我的人默认必然有滔天损失,我敢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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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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