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家庭生活(FamilyLife)|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看了一下大同案,确实不符合强之奸要素
defeatyou
|
2026-05-09 20:22:19
|
呼格那些不都是
高法早说了
不能仅凭口供顶嘴
【 在 randm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供认不讳,而且性行为属于一过性行为,一旦清洗就不再有实物证据了,在这种情况下,本人供认不讳,各种逻辑闭环了,那就是铁板钉钉的,而且这个案子经过了两次审理。怎么着?你以为是杨乃武与小白菜呢?
--
FROM 183.241.155.24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