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程度啊,如果为了避免冤枉一个好人,要放过一千个坏人,那被坏人侵犯的被害人难道不是被冤枉的好人?其它犯罪,抢劫、诈骗、杀人、故意伤害,主要损害物质利益,所以取证容易,放过坏人的概率较小。qj是私密空间侵犯人格自主权,伤害大但取证难,所以规则要考虑现实的特殊性,不能用教条掩盖不公。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觉得不冤枉一个好人危害更轻,还是不放过一个坏人危害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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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p高风险,谈女朋友呢?她说某次她不愿意,报警,你就乖乖进去蹲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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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歹徒如果在密闭空间威胁女性,入室就是证据呀。如果大街上威胁你,你非要配合他去屋子里,那最后不能把他绳之以法,你也就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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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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