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非常敏感
当时强健幼女案已经占到所有严重暴力案件的一半
作为参考,其他国家都不到十分之一甚至二十分之一
问题已经很严重了
根本原因就是非亲历不可知原则
只要幼女说了
完全不需要其他证据
甚至有不在场证明都不行
都会被判有罪
当时法系统不满觉得太过了
打算改改这个原则
检系统满意
这个案子恰好卡在了bug上
这个幼女是有经验的
非亲历不可知原则的前提不成立
一旦在本案种推翻了这个原则
以后强健幼女案就没那么好定罪了
所以法系统一直判无罪
检系统一直反复告
最终还是检胜利了
这也再次说明
在中国
偏袒女性,打击男性
就从来没输过
【 在 microduct 的大作中提到: 】
: 继父这个非常牛,几次审判无罪,最后最高法换人了,终于判有罪了
: 最高检去最高法上班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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