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好,我也认为大同案轻判了。本案显然属于暴力强迫,而且事后继续殴打,阻止被害人离开,司法过程中还炒作舆论颠倒黑白,性质很恶劣,应该从重。估计司法也考虑了“订婚”因素,才从轻,哪知道罪犯不但不感恩,出狱后还不服气呢。我看席某要倒霉,恐怕还有牢坐。
【 在 watchdogs 的大作中提到: 】
: :1、基本量刑幅度: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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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认罪只判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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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法条写的就包括“或其它形式qj妇女”。中间说停不停当然是qj。男性因为体力优势和插入的主动性,自己想停就可以停,杏自主权是有保证的。但女性因为生理原因,如果口头表达停止,男方不配合,就可能发生违背意志的杏行为,是标准qj。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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