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也跟小红书一样了
让被告方举证这种逻辑小学没毕业吧,适合去小红书去混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女方主张,就需要男方来证明同意。因为否则女方很难举证非暴力qj,现实中80%的qj难以立案。法律不是搞科研,而是要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改变证据标准是符合法的精神、减少犯罪率、增加被害人权益的。
: 大同案,哪怕没有电梯视频、烧窗帘、席某电话承认强迫,只要女方控告,男方没有女方同意的证据,也构成qj。
: 意味着两个人感情没到彼此信任的程度,根本不应该上床。是草率的x导致的诬告风险,并不是qj的标准变化增加了诬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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