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兑换肯定是诈骗既遂之后的事情,对吧?
你们法律真是白学。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了?他又不是只开超市卖东西,你看报道了吗?他除了卖东西以外,还提供了另一个服务--现金兑换,他这就是诈骗罪的共犯啊,有什么问题?他要是单独只开超市卖东西,那最多就是协助,但他还提供了诈骗当中的一个服务,现金兑换,那就是共同犯罪了。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二)》当中有明确他这种就是共同犯罪。
: 主犯什么罪他什么罪,最多就是在罪名当中按照情节较轻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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