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另类烟”(另类吸烟产品),特指电子烟、加热烟、草本烟三大类,是香港法律定义的非传统烟草产品 。
电子烟(电子雾化烟)
电池供电,加热烟油产生气雾(含尼古丁/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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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烟(加热不燃烧烟草)
如IQOS,电子装置低温加热烟草棒出烟,含烟草、尼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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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本烟
茶叶/草药卷制,仿卷烟形态,不含烟草但常含尼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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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起:全面禁止公众地方持有(含随身不抽) 。
少量:定额罚款3000
超量:最高罚款5万、监禁6个月
游客提示
访港绝对不能带电子烟/加热烟/草本烟,带不抽也违法。
传统香烟不受此限,但仅限指定吸烟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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