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任意窄化概念,也不能发明我的观点。而且,我发的的刑法原文,你对其的理解跟我无关。
有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特殊防卫其实就是无限防卫。方位是否过当也跟是否空手没必然关系。
我不明白你想表达什么观点?是说动了家伙就是过当还是说不是严重暴力犯罪就不能防卫?
我贴过制止逃逸案例,甚至都不是纠结刑事责任,是连民事责任都没有。一个是路人用汽车追逐截停肇事逃逸者造成其受伤,见义勇为,被判无责。另一个更有意思,是丈夫追抓撞到妻子逃逸的,造成受伤,这是自己家不属于见义勇为还不好办,法院讨论后,用完全新措辞阐释法律说理,判定无责,入选指导判例被报道。
这些供您参考。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你这么说
: 正在电脑上进行财务造假试图侵吞国有资产的人
: 你直接一棍子砸倒都算是正当防卫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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