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了东西,不管是不是故意的,自己能不能承担的起赔偿要求,至少讲道理的做法是:该赔偿
只不过具体化来说,赔偿多少钱、物质赔偿还是口头精神赔偿、什么场合什么人群参与见证的赔偿……各种条件,因人而异
回到热帖案例中,已经是累犯了,说明之前从未有过自我约束和悔改之意,那么不让他感到肉痛,他会有长进吗?
这次是热帖当事人倒霉,下次又是谁?但这些人为什么要承担这种倒霉?天灾也就算了,尤其是这种倒霉还是人祸导致的?
所以,不赔,本身就不是讲道理的做法;给受害方怎么表示的?觉得洗了就完事了?洗不干净就得受害方自认倒霉?不认倒霉是受害方得寸进尺?觉得对方甩过来发票是对方高高在上的傲慢?还是对方在提供受损物品的真实价格,解读为受损方不尊重施害方的误会?至少确认一下呗
如果对方就是表达羞辱的傲慢,那么施害方本来就是理亏的,这种精神层面的亏欠得认,毕竟自己有错在先,而且还屡教未改。而不是怀恨在心,反击释放自己的傲慢,并且还痛斥对方的不可理喻。。。
【 在 Tornado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叫娃到学校当着大家的面,把2000块甩在那个同学脸上,说原价把你衣服买了,然后跟同学们说以后离这个人远一点,弄脏了他的衣服要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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