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对。穿二百、两千、两万衣服出门的人,已经做出了不同的风险决策,并且他人并不知情。不能出现不利后果时,让别人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同理,同一件衣服,穿着出席学术会议,和穿着去幼儿园,损坏的风险也不同。孩子之间的赔偿标准和成年人也不一样。
“弄坏就要赔”把复杂现实简单化了,不考虑前提条件,看不到主动责任和被动责任的区别,出发点是公平实际上在大部分情况下却制造了不公。我们的教育和si法有很多类似的糊涂和懒zheng,制造而不是化解现实冲突。
【 在 deerhuman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长让孩子穿2000元的衣服去学校,本质上已经做了一个“风险选择”:用高价值物品换取日常便利或审美满足。那么一旦发生意外(弄脏、划破、丢失),这个初始风险就应该主要由做出选择的自己承担。对方孩子的过失虽然存在,但对方的赔偿义务只针对“合理损失”(即折旧后的价值),而非替你分担你主动选择承担的那部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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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件事的逻辑链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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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自己选择让孩子穿贵重衣物去易发生污损的学校环境 → 你默认接受“可能弄坏”的风险。
: 2. 对方孩子造成损坏 → 对方需要赔偿,但赔偿的是“这件旧衣服现在的价值”,而不是你当初花的钱。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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