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大衣被干洗店洗出了瑕疵,洗衣公司希望赔偿5倍洗衣费,被客户拒绝,并要求赔偿高额损失。北京二中院3月1日发布消息,法院最终判决,洗衣公司需赔偿1.5万元。
市民李女士在微信公众号上查找到一家洗衣公司,可以清洗高档衣物。她下单并支付158元清洗费后,当天就有配送员上门,将衣物取走。但衣物被送回后,李女士发现大衣前襟处两排羊皮出现褶皱。洗衣公司接到李女士的反馈后,取回衣物进行修复,但修复后受损情况并未有明显改善。
考虑到这件大衣价值不菲,双方就如何赔偿展开了长时间“掰扯”。洗衣公司主张,依据微信公众号上的赔偿细则,按照洗涤费的五倍赔偿。李女士坚决不同意,认为赔偿细则系格式条款,且在下单时她并没有看见。她拿出了自2004年即开始执行的《北京市洗染行业关于洗涤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后的赔偿原则与办法(试行)》,其中第三条规定:“对于非保价服务的衣物,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凭证所标注的购物时间、价格实行折价赔偿,所购衣物在半年以上的,年折旧率为20%(不够一年按一年计算),逐年递增,但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对于所购衣物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按95%的额度赔偿,不超过半年按90%的额度赔偿。”李女士认为洗衣公司应赔偿大衣80%的折旧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赔偿金额,应当结合案涉大衣的购买时间、受损的部位及程度、支出洗衣费金额、是否丧失穿着价值等因素,依据公平原则、损益平衡原则并参考《北京市洗染行业关于洗涤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后的赔偿原则与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认定。现案涉大衣洗涤后虽出现褶皱,一定程度上影响穿着的美观,但仍具备可以穿着的使用价值,且该大衣现仍由李女士持有。综合各项因素,法院酌情确定洗衣公司赔偿李女士大衣损失15000元。
法官表示,李女士选择“高端成衣家纺”方式清洗案涉衣物,对于此种清洗模式,收费标准、洗护流程、处理方式与普通衣物应有所区别,洗衣公司应当尽到更高的提示注意义务。洗衣公司主张李女士在注册时已手动勾选确认框,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中的《理赔细则》在显著位置以红色字体着重强调了单件最高赔付金额2000元。李女士对此不予认可,称其在线操作时并未看到《理赔细则》及保价规定,仅在该公司网站的常见问题页面看到“洗坏了怎么办”的内容是“若衣服完全无法修复或丧失穿着价值,普通订单最高赔付额度2000元,奢侈品订单最高赔付额度10000元”。
法官认为,洗衣公司应当对“减轻己方责任、限制对方权利”的条款予以特别提示说明注意,而非仅以“常见问题”这一模糊不规范的形式作为合同条款约束消费者。据此,法院认定洗衣公司单方主张的赔偿标准对李女士不具有约束力。但李女士的主张也缺乏充分法律依据,虽然衣物洗涤出现皱褶,但受损程度并没有达到全部毁损、丧失使用价值的程度,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院酌情确定了赔偿金额。此外,《北京市洗染行业关于洗涤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后的赔偿原则与办法(试行)》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其中规定了对2000元以上的服装可提供保价精洗。但时隔近20年,给高价服装洗涤提供保价服务至今尚未完全普及,人们在接受服装清洗服务时给服装保价的意识亦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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