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是过错责任,意外不属于过错。过错指有义务注意而没有注意,正常动作就不属于过错。别人没想到会溅出来,你也没想到躲远点啊,如果说有过错,你也有过错,是不是要赔偿对方的惊吓和内疚感?
【 在 zhuhl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情没那么绝对,如果有人隔几米投篮一样扔食物残渣把别人衣服弄脏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自己弄脏那就应该自己承担,如果是两个人都是正常动作倒垃圾造成损失,那就责任分担。
: 我的看法是现在依法办事似乎很难,也不深入人心,根源就是教育上捣糨糊,大家习惯了,说了几十年依法治国,实际上我们的社会传统还是谁沾上官司就是有缺失
: 【 在 GMR2014 的大作中提到: 】
: : 食堂其实有这种风险的,我曾在倒食物残渣时把羽绒服溅上好多油了,冬天没发脱了立即处理……只能去双安重买了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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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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