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啥可求证的啊。公司账上必须常备半年以上的工资不是常规操作么,你看项目标书上普遍含通用条款的严禁项目款用于发工资,公司财务规定都是各种专款专用不允许掺合,无论现收现付还是现筹现付的发工资,那都是很吓人的,老板还不愁死了。我们公司当年第一次裁员时候账上有一年多的全额工资。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以下的虚假部分求证一下,省的偏听偏信:
: 张雪峰生前立下规定,公司账上必须常备200名员工半年的全额工资,专款专用,任何人都不得挪用。在离世之前,他还特意划出2000万,交代下去只有一个要求:优先给员工发工资。
: 他给员工实行上四休三的工作制度,周三固定休息,到了年底最后一周还额外多放一个周五。基础工资比同行普遍高出15%到20%,350人的团队在2025年一共发出了2000万年终奖,就连刚入职半年的新人也有保底年终奖拿。员工在苏州买房,只要入职满两年,就可以申请一整年年薪额度的无
: ...................
--
FROM 183.2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