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值得警惕和必须澄清和反对的。捏造法理,比某一冤案更可怕。
你说的也不全面,強姧需要主观要件,不只是“违背妇女意志”,而是需要达到足矣认定“明知违背妇女意志”。有些人也不要来抬杠,处于不知不能不敢反抗状态,以及,利用特殊关系身份达成姧银目的的,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以強姧论处的情形,并不矛盾。
【 在 shuofa2023 的大作中提到: 】
: 慢慢地
: 部分反贼已经把坚强案的真正标准“违背妇女意志”
: 慢慢偷换成“只要女方指控、男方无合理理由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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