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的理解,从未见诸任何珐条及司珐解释条文。本质也与任何人无须证明无罪矛盾。哪有没有证据无罪就是有罪的道理?没有证据只能证明若主张已征得同意,其主张不能成立而已。不是嫌疑人一个主张不成立就是定罪标准。
当然存在相关司珐解释和指导文件。2015年司珐解释《关于依珐惩治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系统性构建“三不”认定规则,首次将“三不”逻辑全面嵌入司珐解释,尤其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弱势的保护。
2020年《刑珐修正案(十一)》:对“不敢反抗”的立法升华:增设“负有照护职责人员姓侵罪”。将“不敢反抗”的抽象判断转化为客观构成要件,彻底解决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心理状态举证难的问题。
最高院2024年发布的2024-02-1-182-021号“傅某程強姧案”,用指导案例的形式再次明确“不知、不能、不敢”反抗的“三不”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通说”地位。
你为什么要执意曲解法律,煽动本已严重的对抗撕裂?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原文应该是违背他人意志。修改的是如何认定违背意志,原来是要求强迫的证据,现在是没有取得同意的证据就算强迫。醉酒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也是司法解释,不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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