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她说“跟法官沟通案子的时候,他暗示我们案子可能败诉,应该另外就遗产官司起诉,于是一边准备应诉的答辩状,同时又准备了新的起诉状,邮寄给妹妹,委托她去法院递交。”
我理解这个所谓的起诉状应该是要打十万块钱,她的诉求是十二万,同时她跟二姐说如果这个官司能赢,她会把弟弟的份额买下来送给二姐,也就是她如果赢了,她会用弟弟给的十二万买弟弟的份额,送给二姐。
可是同时当二姐要求她明确放弃她自己的那三分之一份额的时候,她说要等到她的官司赢了才会考虑。
于是二姐说“我帮你打官司的条件就是你先给我写个东西,说明要把1/3过户给我,我才帮你去法院送状子。”
至于他们怎么上诉,我是感觉她还没想明白呢,那个帖子其实问的是上诉理由,她觉得房子的官司举证责任不明晰,也就是她认为应该是弟弟要证明没用她的钱买房子,而不是应该由她来证明弟弟用了她的钱买房子,她想用这个理由上诉又拿不准行不行。
【 在 shinminyc 的大作中提到: 】
: 已经进去第二个官司了?不是第一个官司的不服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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