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还在纠结这些东西, 其实你这么几十年怎么活的,人性一点都看不清?
我觉得你弟弟做的有点过分,没把你当姐看,当然你这姐也不换位思考,不替弟弟考虑,把事情搞的一团浆糊。
1、房子的事情,配合你弟弟去签了,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2、你妹妹住的房子,你可以放弃那1/3,也可以不放弃,谁要独占,那就谁去沟通协调,都是兄弟姐妹,凭什么你来要求弟弟放弃给妹妹,为什么不是妹妹放弃给弟弟;
3、你的10万元,弟弟应该还你,之前你妈应该是了解你们这些人的为人的,要求分钱,可惜你老公当时估计混的还可以不在乎,选择了存在那里,等你爸过世后再分, 按照正常的处理应该是这笔钱单独存起来,用于你爸的大病费用,死后单独拿这笔钱分。 抚恤金+丧葬费这块,弟弟也应该给你分,去除丧葬正常消费,剩余部分平分。
不过我觉得血浓于水,亲情比较大,还是选择和你弟和解,要回10万块算了, 大家把事情谈开了算了。 也说说你们的困难,相信你弟也不是冷血动物,大家都在赌气没必要。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终于看到这个说法了!
: 抚恤金就是抚慰逝者近亲属的,近亲属就是我们三个子女,难道父母去世我的心情不需要抚慰吗?弟弟完全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分配权。好像我不是父母的孩子一样。父亲去世5年,母亲去世7年,从来没有人通知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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