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结婚没几年,和媳妇的姐夫在一起喝酒。
姐夫家有好几个姐姐,他最小。
我和他喝酒聊到房子,他说有套房来源于是他父亲单位的房改房。购买时老爷子问几个孩子,谁愿意出钱?
当时谁都不愿意出,姐妹们讨论一会让小弟一人出12万元(扣除工龄补差后)买了这套房子,西城区150多平。
房本写了老爷子和姐夫的名字。
我当时多嘴说了一句:“您现在和您的姐姐关系很好,但是以后房价如果上涨,最好让您父亲写个书面东西,免得日后麻烦。”
他说姐弟关系好着呢,不会为这点事闹不明白的,再说了,老爷子在家里也说清楚了,房子去世后都给他。
有点嫌我多事。
现在想想,我自己的确犯傻,多管闲事了。
不过老爷子四年前去世,他姐姐一纸诉状把他告上法庭,要求对他的房子进行依法分割,他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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