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你自己问题很大,你同情妹妹你可以放弃你自己对老房的继承权,但你不能替你弟弟决定,这个是你妹妹和你弟弟之间去商量。
目前的状况来看,弟弟已经跟你反目,妹妹也没有站你一边。
后续的建议:1、跟妹妹达成一致,承诺妹妹只要拿回了那十万,就将你老房的三分之一产权给妹妹。这样的话,妹妹估计会积极配合你去打另外那30万遗产的官司。至于弟弟的那三分之一让妹妹自己去跟弟弟商量如何处理
2、干脆都撕破脸了,老房的三分之一产权拿到手。同时打官司拿回那十万。房产加现金大概合计20万。这样的话三人关系从此破裂。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点不想把家里的破事拿来说,对于广大网友,尤其水木网友来说,年薪百万者不在少数,10万元不值一提,姐弟亲情难道不值10万元?但是我这3个月来是被迫应诉,卷入这一场官司,被诉讼程序推着走到了今天,又被迫上诉,今天看了一天的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部分,困惑至极,向水木网友们求助,看有没有熟悉法律的,给我解答下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 但是现在答复我的网友一堆小问题,不断的问,还各种恶意揣测。我不断地解答,越来越跑题,
: 我截取的法庭调查就是当庭庭审的笔录部分。我就是想问问:这样的法庭质证环节,没有互相质证和充分辩论,法官不让我们说话,就结束了。最后我败诉,说我没有提交证据,证实10万元挪用至购房款中。我憋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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