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篇看下来,没感觉出来你有啥好委屈的
既然你以前说过10万不要了,后来因为所谓的帮你妹妹又反悔了
你妹妹想让你放弃1/3,你也不干
所以你没有最后照料过你父母,还最后什么都没想放弃,还觉得自己委屈
真没见过你这样言而无信的姐姐,还要把自己描述得似乎高风亮节
还不如坦率承认你自私自利的好
从法律上讲,本来10万的案子和房子就应该是两个案子起诉的,不知道法官或
律师的话你是不是听进去了。折腾半天,你们三个子女就是准备赔进去那么多
诉讼费和时间的啊,而且就是你在煽风点火,毫无疑义。
我觉得从道义,法理上你哪条都不占理。估计你弟弟你妹妹以后都是不要再见了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点不想把家里的破事拿来说,对于广大网友,尤其水木网友来说,年薪百万者不在少数,10万元不值一提,姐弟亲情难道不值10万元?但是我这3个月来是被迫应诉,卷入这一场官司,被诉讼程序推着走到了今天,又被迫上诉,今天看了一天的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部分,困惑至极,向水木网友们求助,看有没有熟悉法律的,给我解答下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 但是现在答复我的网友一堆小问题,不断的问,还各种恶意揣测。我不断地解答,越来越跑题,
: 我截取的法庭调查就是当庭庭审的笔录部分。我就是想问问:这样的法庭质证环节,没有互相质证和充分辩论,法官不让我们说话,就结束了。最后我败诉,说我没有提交证据,证实10万元挪用至购房款中。我憋屈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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