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中的借名买房是违法的,因为弟弟他们违反限购政策,是我父亲名下单位的改善房。
我在庭前打印了4个当时的政策文件(从网上下载的),可以庭审中我没有出示,就当庭陈述了一下,我是第一次上法庭,没有经验,我以为这样的政策,当地法官都知道的,是不言而喻的。他也没说让我提交,不让发言。我就没提交。判决书上说我没有证据证明借名买房违背限购政策。
【 在 McAb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继承诉讼中,一方继承人经常会提出诉争房产系借名买房的抗辩,称虽然房屋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但实际系其中一方继承人出资购买。在此情况下,因涉及审查遗产范围,继承纠纷案件会区分不同情况,予以不同处理。
: 如果当事人范围一致,继承案件中会予以吸收,一并审查处理遗产范围。如果当事人范围不一致,可由主张存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另案提起合同之诉或所有权确认之诉,在另案中审查借名买房是否成立,以明确房屋权属。此时继承案件仅对权属确定的遗产进行处理。
: 对于借名人而言,除出资事实外,主张借名买房一方当事人还需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且该借名买房的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借名买房约定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房屋过户至房屋实际权利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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