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思维太乱了,都没写诉求是啥,你们的反诉有么?诉求是啥?
证据是围绕对于诉求有关的主张的。所以,对方对于支撑其诉求,主长了什么,拿什么作为证据。你们又主张了什么,以什么为证据。
这样才有助于你理清思维。
至于人家花的啥钱,根本与诉求无关。挪用了又如何?还给你就行了。挪用你的钱不等于你可以追究责任,或者你根本也没有提出什么追究责任的诉求。
关键是物荃登记簿所载事项,是否可以被推翻,也就是你父母名下房产是否可以被认定为遗产范围问题。我感觉你要围绕这个来组织应对。本来这应该对你有利,推翻物荃登记簿登记事项真实推定,并不容易。可惜,你可能没认清这个关键,你的一些主张反而损害了你应该坚持的也就是物荃登记簿登记事项真实。而且,当事人之一自认的事项 对方无需举证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点不想把家里的破事拿来说,对于广大网友,尤其水木网友来说,年薪百万者不在少数,10万元不值一提,姐弟亲情难道不值10万元?但是我这3个月来是被迫应诉,卷入这一场官司,被诉讼程序推着走到了今天,又被迫上诉,今天看了一天的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部分,困惑至极,向水木网友们求助,看有没有熟悉法律的,给我解答下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 但是现在答复我的网友一堆小问题,不断的问,还各种恶意揣测。我不断地解答,越来越跑题,
: 我截取的法庭调查就是当庭庭审的笔录部分。我就是想问问:这样的法庭质证环节,没有互相质证和充分辩论,法官不让我们说话,就结束了。最后我败诉,说我没有提交证据,证实10万元挪用至购房款中。我憋屈啊!
: ...................
--
修改:bocaj FROM 114.246.238.*
FROM 114.24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