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很不行∶
1.你应该尽的赡养义务没尽,弟弟替你尽了,人家留了10w,一点毛病没有。你想要那10w可以打官司,但你没尽的义务怎么不说?
2.弟弟对你妹妹,两人相互没有任何亏欠,妹妹该尽的赡养义务尽了,弟弟该给妹妹的钱给了,你凭什么要求弟弟把他的资产给妹妹?!你自己可以给,为什么强迫别人自己落好人?真是有毛病!
3.你想要10w说10w的事情,为什么用弟弟自己买的房子难为弟弟?真是不要脸!
4.自己作为大姐,完全没有大姐范,明明弟弟跟妹妹关系还不错,被这个大姐搞的鸡飞狗跳!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点不想把家里的破事拿来说,对于广大网友,尤其水木网友来说,年薪百万者不在少数,10万元不值一提,姐弟亲情难道不值10万元?但是我这3个月来是被迫应诉,卷入这一场官司,被诉讼程序推着走到了今天,又被迫上诉,今天看了一天的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部分,困惑至极,向水木网友们求助,看有没有熟悉法律的,给我解答下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 但是现在答复我的网友一堆小问题,不断的问,还各种恶意揣测。我不断地解答,越来越跑题,
: 我截取的法庭调查就是当庭庭审的笔录部分。我就是想问问:这样的法庭质证环节,没有互相质证和充分辩论,法官不让我们说话,就结束了。最后我败诉,说我没有提交证据,证实10万元挪用至购房款中。我憋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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