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说了呀,要不区分所谓的真心程度,比如多长时间没有累犯可以封存,再多久后甚至可以消除
或者,至少现在引发民怨人心惶惶的吸毒不在封存范围之列
再或者,把吸毒也入刑处理
……
多少可讨论的?
更何况,公开意见征集时,主体性质还是未成年人,那怎么就变成暗渡陈仓的变成最终版所有人身上了?
这里面都什么事儿?
【 在 fly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本身就是目前的分类,只是你们都不认可这个分类,或者要求更加细化的分类而已。
:
: 分类得到多细的级别,才能让所有人满意?或者说,才能让群众不挑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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