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本身没有广义上的限制治安记录吧?我感觉只有部分特殊岗位才有类似要求,而且是明确限定,那些也都是走着合法流程设置的,治安处罚并不具备超越性,也就是不能推翻各特定规范条款。
站在专业本身,干人权法的不应当设置人为区分,否则会是专业欠缺,类似于一个不认可自己工作的人是不适合这份工作的,那么如果那个研究员作为人权研究方向,她却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说我们应当给这样的人十分人权,而给那样的人八分人权,那她就不是人权方向从业了,她将可能是重刑重典以及连坐约束的理念者,所有的行业内部都有针锋相对的观念之争,学者们关上门吵得不可开交,当他们打开门的时候,就会各自集中发声自己的那一套。
既然已经侧重及理念既定,那么干人权法的一定会集中聚焦于平等无差别式天赋人权的保障式实现,那一定会表现为关注隐私保护、消除有色眼镜以及消除连坐思想等等等等,这个事情于立场本身是没错的,观点同样正确。至于如何保障很多人关心的公众安全,不可能期望一个人面面俱到解决一切问题,公众安全是另外一拨人在致力于干的事儿,比如是慎行慎思还是重刑重典,是连坐软肋还是个案独立,他们也会吵个不停。
最后,专家作为幕僚是管理者的扩音器,他们一方面协助领导决策,另一方面替领导发声,都是干工作的,工作是立场之争,不涉个人品质。以及有事商量着来呗,不然为什么动不动搞个各界代表参会,我们所看到的一切结果,都是各界各派经过长期权衡博弈之后的局面。
【 在 SpringZ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北大法学院的研究员,说每年八百万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长此以往会不会人均违法无人可以考公了。说受过处罚的人只能去干外卖员和家政。
: 我当然想了解和学习专业人士的推理逻辑。但你看看这里多少问题。首先就没有区分人数和人次。是每年新增800万违法人员还是800万人次?即使每年新增800万人,要多少年才会无人可以考公?要不要抬头看看公务员报考和录用比例。什么叫人均违法,我身边都是遵纪守法的人。
: 外卖员和家政不是一份职业么,多少遵纪守法的大学生,40+人士都在从事这些职业。真有心改过自新就不要嫌弃这类职业。更何况她连这个结论也没有经过调研,社会上大量的私企个体招工时并不会去查这个,他们可能只是在挑选一些优质职业或职位时会受到限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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