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下载、复制、传播淫秽物品:
这些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具体来说,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将面临拘留或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就这一条,你猜有多少人,下载过岛国动作片??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治安违法的哪有那么多人?800万人次央视措辞是“曾接受治安处罚“,这很奇怪。其他行政违法比如开车压实线,过斑马线不下车之类,这些本来也没有什么违法记录吧。
: 所谓选择性执法根本不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范围。攻击也要攻击到点子上。任何地方,普遍性违法被处罚,那就要修改法律了。所以选择性警示执法没有任何问题。且,违法不并不一定都有后果,都规定有罚则,这也是通例啊,不是什么哪个地方特色。
: 判例法是因为没有成文法传统,本质是法律传统起源与根本没有条件实现成文的法律,因为都是文盲包括贵族甚至国王,都不认字,咋成文,成了文也认识啊。案例法对普通人相当不友好,案例浩如烟海,都是法律,水平差的律师都不行,何况普通人?完全看应诉策略,没钱有钱差异极大,可不是什么习惯法判的统一。
: ...................
--
FROM 116.1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