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如果法律工作者事事处处迎合大众那么才需要警惕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人还是应该理解他人的职业范围以及相应涉及到的专业观点,比如你们在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与专业范畴内难道没有相应自己的观点和认知么,应该是人人都有的吧,只是大多数人不屑于和不相关的人去说。
: 同时这种个人专业领悟内的观点和认知,其实普遍会超过普通民众的专业能力,否则那些书那些项目那些研讨会岂不是白读了白干了白开,这也就是俗称的隔行如隔山,外行们嘲笑质疑他人作为专业人士的行为,往往是因为没看懂人家到底在说什么。
: 再说了是人就有站位立场,同样是做三峡,干水力的和搞环境的态度会截然不同甚至针锋相对,那么做为法学领域的从业人员,基于自己的专业认知推行相应的法律观点,那不是很正常的么,不然啥叫专业追求与职业发展。人只要是到了相应的位置,一定会致力于推行自己的立场观念,那么搞人权法的只要有了话筒,一定会张嘴就是隐私保护,而不会是什么封存会不会增加谈恋爱风险,这种事儿用自己的脑子去看别人都会觉得人有病的,专家们同样会觉得大众愚不可及,他们只是不敢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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