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不勤劳了,自己去找个原文看看不就行了,原文是这么写的:
136、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我自己理解这条是草案报请稿中135的改进,原本的135是不满18岁的应当封存,现在扩大到所有人了。
那么问题来了,大家支持过去执行的未成年人封存记录不?
【 在 qianyishi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版上热议才刚了解这个事儿,比如像老赖、骗子之类的也属于此列么?
: 还有看到有帖子里说,之前对吸毒者,其它个人或无关机构也查不到这个情况。想请教下这个法院判决文书不公开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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