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告诉你,民间正义和公荃力本质一致,只是确保公荃力性质不异化问题。是你毫无逻辑默认二者割裂对立,预设前提,导致逻辑错乱。
你所谓监督,难道不是公议监督,而是个人意见强加么?监督荃本质也必须是公荃力性质,权力没有真空。或者你打算怎样保证或者监督,说出具体办法才可以讨论。你所谓私斗暴力问题,我回答够多了,除了私斗暴力,你还有别的么?本贴不就是典型的私刑暴力么?你喜欢就合理,就是补充监督之类,就不会有不喜欢的觉得诉求不合理的,也是混不吝,舍得一身剐,实施实行私刑暴力么?比如,这个你认为的黒心珐倌,有个这种儿子,把凶手全家灭门了,也合理么?自相矛盾懂么?所以要问你,逻辑呢?
【 在 allwar2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会翻回去自己看看我要问什么?
: 如果上次我问了,你装没看见,我再说一遍有啥意义?
: 我怎么转进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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