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宅基地和2层老楼一个。我的户口上大学就迁走了。我弟的迁走又迁回去。本来默认老家的一切都是我弟的,我不想要了。
老家以前的拆迁是会考虑原本房子的大小,宅基地的面积,按平方折算(虽然也很少)+户口上的人头每人35平(以很低的价格购买)。
从去年开始,拆迁政策改为:不管本来的房子和宅基地面积,只看人头,户口上人头35万/人。不再统一建拆迁房。
就是这么粗暴简单。这种算法下,我父母那么宽的房子,只能赔偿105。而隔壁我大娘家,一层瓦房,宅基地比我们窄,但他们有6个人,就是210。
虽然我老家看起来10年内都不会拆迁,但是还是准备把我自己的户口转回去了。
政策是允许迁回的。
可以确定的是可以享受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利益。可以继承,如果拆迁也算一个人头。
如果是公务员/老师等,迁回只能是居民,不能是农民。
不知道我这种企业的有没有回转余地。不过对我也没什么用处。一个人也就一亩地,我也不可能去种。一亩地每年租出去大概是500/年。懒得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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