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还是马法官这种好,万一没了,还能成为追记个人一等功的烈士,充分体现先进性,对吧?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毫无逻辑,毫无常识,控辩交易本身就是腐朽落后产物,民案庭外和解也非控辩交易概念。普通法系本身就是文盲遍地裁判者也是文盲条件下,成文法都搞不出来的产物。普通人绕不清楚,是法治的失败。陪审员形式甚至起源于日耳曼原始传统,起源地德国,文明演进后也早已废除,甚至根本抛弃了落后的普通法系。米囯是陪审团不只是一项法律制度,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北美人民痛恨英国派来的法官,特别怕他们草菅人命,尤其是迫害独立分子,所以强烈要求本地苠众参与司珐审判,也就是陪审团制度的雏形,被赋予了郑智意义,被写进了櫶珐,一写进去,就意味着基本不可能修改掉,即便早已是食之无味的鸡肋,也无法废除 。你根本不学无术的胡扯。
--
FROM 58.247.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