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我家娃去上游泳课,这算是遇到一个新型骗局了吗
我发现,你们大概是上网久了,都有或多或少的上网综合症,都是习惯了在网上辨是非,却不知道怎么回归现实了。
人家要钱这是人家的事,楼主不给,要拿出证据,这是楼主的坚持,这有来有往的交往,在这中间表达善意,守住底线,这才是现实中的交往模式。这硬邦邦让对方起诉,自己用律师去档箭的做法,摆明了就把对方来讹诈的做法,如果是换了身份,你自己代入是受伤害孩子的家长,你会怎么感受?
我知道你们的问题,就在于,只要是第一眼看到了谁的帖子,就习惯性把自己代入网上发帖人的身份,这么容易被共情,倒是有被骗的潜质。
我发现这个帖子,回复你倒是比较贴切。这就是对现实中伤害行为难于取证的表示无知的典型表现,再加上容易轻信网上第一眼看到的发帖人一面之词,你倒是可以当一个容易被带歪的看客。网络上久了,可真不是什么好事。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连协商一致都不懂,要强加?这是什么人情世故?我孩子受伤,就可以强加别人了么?你说的是根本不沟通,这是本楼的情况么?就算答复,希望走法律途径,这不是很正常么?礼貌的坚持法律渠道,觉得法庭会给出公允客观的结论,可以避免争议和后续纷争,不行么?
: 基于什么情况,走法律途径是过错,是不道德?我没有预设结果,任何情况,都没问题,是你主观臆测lz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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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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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跟常威差不多了
: 张嘴就是政法系统师姐(相当于陈知县)
: 闭嘴就是叉叉部的表哥(相当于刑部尚书)
: 后面是贵清校友群撑腰(相当于李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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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发了一个贴,已经拿到了全程录像了
联手做局的可能性极大
【 在 zkyq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了主贴和Lz的所有回贴,个人感觉就是对方和教练设的局,也许游泳馆主都不知道这件事。
: 如果对方还不断纠缠,Lz应该选择报警了。
: 其实在前期对方即不提供证据又不让见小女孩,只一味要钱时就应该报警了,过了这么久,当时的完整视频都不一定能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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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92.185.*
很简单,北京话这叫碰瓷,很多人职业碰瓷,给孩子报游泳班的,多少有点闲钱,容易讹点钱,要三千,估计你就给了,你也是个怂货,这事还用和骗子讨论?直接拉黑就行了
【 在 sunshineraw 的大作中提到: 】
:一、过程:1、8月13日晚7时,我家娃去小区附近游泳馆上游泳课。根据一段43秒的监控录像显示,7时40分左右,我家娃在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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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41.214.*
碰一下就耳膜穿孔,就这还没必要打官司?你是散财童子吗?
【 在 NUAASEU 的大作中提到: 】
: 碰到了,极大的可能就是他家小孩干的,没必要去浪费时间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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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SM-S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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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37.*
不管楼主是不是心疼钱,在目前的证据链下就赔几万块钱的纯属人傻钱多
【 在 justgetit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楼主还说那男人表现得特别好说话像演的,说“自己对他们母女有亏欠“也演的。那他如果真组团讹钱不得死命要钱么说那些话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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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一句话:楼主心疼钱,又爱面子不肯承认。
: 所以各种阴暗假设往对方头上扣因为他觉得只有将对方证明为骗子他才既不用赔钱又占据了道德高地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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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SM-S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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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37.*
对的。你的人情味和有担当让你收获很多。
我也曾经发生过事故,刚过十字路口,有个摩托车横穿马路撞我车门了,膝盖跪地骨折了。两车速度都不快,30码吧。
赶紧报井,120.送到医院,垫了医疗费,联系保险公司,也去看了几次,带些水果啥的。
本来应该是对方主责,他横穿马路,我属于观察不到位。但是他受伤了,敬茶判了对等责任,我也赶紧认了。毕竟对等责任还可以走工伤之类的。
后来有一些自费药物不能走保险,我也给他承担了。大家也没有发生啥冲突。
当天送到医院,晚上一两点回家睡觉。我就在想,他现在痛苦的躺在病床上,我却舒服的躺在家里。难道不是非常幸运的事情吗?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三不肯定是是很孙子的做法
: 我冬天的的时候,车停路边,我从后门下车,开门时,跟后面电动车有点“向”住了
: 就是我一开始以为可以,就开了车门一小半儿,同时继续观察,但觉得后面电动车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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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anancsu FROM 36.63.85.*
FROM 36.63.85.*
武汉大学杨某媛的套路看来真的是成熟套路啊
写了道歉或者客气两句,道德感高一点想做君子的,原来真的会被设局做实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只要付了钱,这事儿就坐实了,未来完全可能就是出来了个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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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98.*
是这个意思
不过楼主这种人就会觉得我们傻吧
【 在 Nanancsu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的。你的人情味和有担当让你收获很多。
: 我也曾经发生过事故,刚过十字路口,有个摩托车横穿马路撞我车门了,膝盖跪地骨折了。两车速度都不快,30码吧。
: 赶紧报井,120.送到医院,垫了医疗费,联系保险公司,也去看了几次,带些水果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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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41.128.*
谁又能只活着网上?网上也不过是个载体,反映的也是现实。不知道这二极管逻辑是咋来的,这也跟是非曲直无关。
我从来也没有说过不能协商一致啊,是说协商不能一致的情况下怎么办。走法律渠道也不只是起诉,也有合法的在基层组织包括基层法院主持下的调解。我早说了,这跟谁的孩子无关,我的孩子也是一样,没有单方面强迫的权力啊。
最后,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什么骗,什么诈骗。拜托不要编造。我不认为意见,看法不一致就是骗。主张损害结果与对方过失行为存在关联,即便不被认定也不一定是诈骗。这是两个概念。
【 在 masterl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发现,你们大概是上网久了,都有或多或少的上网综合症,都是习惯了在网上辨是非,却不知道怎么回归现实了。
: 人家要钱这是人家的事,楼主不给,要拿出证据,这是楼主的坚持,这有来有往的交往,在这中间表达善意,守住底线,这才是现实中的交往模式。这硬邦邦让对方起诉,自己用律师去档箭的做法,摆明了就把对方来讹诈的做法,如果是换了身份,你自己代入是受伤害孩子的家长,你会怎么感受?
: 我知道你们的问题,就在于,只要是第一眼看到了谁的帖子,就习惯性把自己代入网上发帖人的身份,这么容易被共情,倒是有被骗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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