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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Y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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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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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网友非常合理!真心的非常合理!哈哈。如果没有这个孩子,我早就把他拉黑老死不相往来了,我还管他对妻子多好?我只要求他再婚前安顿好孩子,该给孩子的要给,很过分?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outer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才是符合常理的分析,楼主属于索取型人格,给多少都会嫌少。
:
: 楼主自己都结婚了,安然享受现任丈夫的照顾,然后看着前任丈夫关心照顾自己的妻、子不顺眼。这是什么心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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