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符合常理的分析,楼主属于索取型人格,给多少都会嫌少。
楼主自己都结婚了,安然享受现任丈夫的照顾,然后看着前任丈夫关心照顾自己的妻、子不顺眼。这是什么心态啊
【 在 wodexiaomaji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意你的观点。她确实越界了,离婚时候她要求把共同的房子留给孩子,由于孩子抚养权在她这里,按照女方房子处理方案其实房子的控制权就在她手上了。
: 男方抚养费每月7000,还拿出 20 万作为孩子的成长基金,女方离婚后买房又赞助了 20 万(是借钱还是赠予?),这已经超出了 99% 的离婚抚养案例了。
: 男方离异找的似乎是个未婚女,这种结合大概率女方经济条件比较弱,也要养育再婚的孩子。加上男方父母在农村,还有个残疾哥哥需要支援,这个前夫其实承担的经济负担来自4个家庭,经济负担很重。所以我认为男方没有女方说的那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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