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这个思路在逻辑上虽然正确,但总让人有点儿凑巧的感觉。换一个思路更明晰:如果把步行a分钟的路程看作是一项工程,坐车只需要b分钟即可完成,那么要在c分钟内由两种方式合作完成,相当于步行一直干了c分钟(也就是代替坐车做了一部分工作,这部分是多少虽然不清楚,但是做事的速度却是步行的速度。但还有剩余的a-c分钟的工作量需要由坐车在步行开始代替坐车做工时同时间内完成,完成的速度对应a/b-a/a。所以坐车做工的时间为(a-c)/(a/b-a/a)=b(a-c)/(a-b)。
【 在 Yanght56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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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好像是先用别的途径得出结果后(用方程式可推导出 5y=30),再形成如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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