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位修自行车的楼主虽然不认同,但是基本明白了我的观点。
但那位在加拿大的北大文科生居然不明白,这是我非常困惑的点。
【 在 Yanght56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于“他认为学数学有一个时间标准”
: —————他们的“时间标准”试图按“教学效率”来制定,其不管个体之间的差异,快刀斩乱麻一刀切。于是我指出:15岁普娃学1+1=2 的效率之所以高,是因为他们在十多年的生活中对数字和数量已有充分的感性认识(如果让其孤身一人与世隔绝地呆到15岁会如何?)。然而,一些人
: 业耐蓿缥壹业模谌昵耙丫诖笕说奶崾鞠掠辛搜1+1=2的充要基础条件,因此三岁时起步学1+1=2的效率也足够高了。因此,这个时间标准似乎应该这么表述:为了保证教学效率,孩子一般应从15岁开始学数学,如果在家长的引导下有的孩子在3岁之前对数字和数量已有必要的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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