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必有插班的情况,我之前说的也是,规定到5岁就可以了,不会有插班的情况。
另外一个,感觉我想通了一些,够6周岁必须读,不然家长要申请;但地方也有规定“适龄儿童”的权力。“适龄儿童”可以和6周岁一致,也可以在保证6周岁的基础上提前,这是地方的权力。
【 在 Happymilk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过分的解读教育法,教育法对我们来讲最有用的信息就是8月31日满6周岁才能入学。“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指的是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让孩子读书违法,而不是孩子一满6周岁,学校就有必须接受孩子入学的义务。不然的话,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刚过6岁生日的孩子申请插班入学,这样入学岂不是混乱了?所以对于入学年龄这方面必然要一刀切,切在8月31日应该是多年来教委认为比较合理的时间。家长的义务是在孩子年满6周岁后的下一个9月1日送娃上学,或因特殊情况申请晚一年上学,而不是在娃刚过6岁生日的那天必须送娃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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