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放弃权益就是房产继承没有异议纠纷的情况下的正常操作,绝大部分的人这种情况多女的姐妹都会配合过户,如果不配合过户也可以申请法律程序强制性执行,前提是弟弟把房子贷款还清。你不看在帖子里姐姐都说走法院弟弟买的那套房子弟弟会赢么。再说咱们一码事归一码事,咱们讨论的是财产分配争夺的问题是一码事,妹妹离婚可不可怜是一码事,给扯在一起显得逻辑不清晰。
【 在 klbs 的大作中提到: 】
: 既然百分百是弟弟的,那为啥还要姐姐妹妹去公证放弃权益呢,妹妹将来如果因病致穷,然后也卖不了房子治病,那不就是穷死了吗?何况弟弟还说补偿姐姐一部分让她配合公证,结果倒好,直接法庭替他们全包圆了,不仅一分钱不用补偿,姐姐还得承担诉讼费,还是法庭关系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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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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