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说的,妹妹离婚可怜,她为什么在离婚的时候房产给自己儿子?再说弟弟也同意妹妹住在房子啊,也没有说把妹妹赶出来,无家可归吧?怎么说的上可怜了呢,和着没有占到弟弟房产的份额就是可怜?妹妹想占有房子所有产权,姐姐愿意给妹妹那是姐姐的事情,弟弟不愿意是弟弟的事情,也在清理当中。而妹妹为什么想把房子产权归自己多有,妹妹百年去世后是不是也给自己的儿子?妹妹能为自己的考虑,为自己的孩子考虑。为什么弟弟就不能为自己小家庭,为自己的儿女考虑。人嘛总是有私心,但想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白占便宜不是贪心是什么。至于弟弟用父亲指标买的那套房子,父亲都有遗嘱就是弟弟的,涨跌都是弟弟承担的,涨了想来分,那跌了姐姐们包赔么?所以先在法理上理清思路,再讲人情。
【 在 klbs 的大作中提到: 】
: 贪心的妹妹都出来了,本来就被净身出户,驻着拐杖出席的妹妹,还不够让人可怜吗?姐姐当然完全可以不管,那就看谁活得久了,目测这妹妹活不过弟弟。
: 至于新房子,写了父亲的名字当然是父亲的财产啊,按照道理来说弟弟需要补偿放弃权益的姐姐妹妹的,这个是以实际内部价格66万买了市场价98万的房产,怎么能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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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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