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看上下文?“,故意拿只言片语来分析臆测?这是女方不愿意和QJ自己的人结婚,而女方母亲想大事化了,让自己女儿在房本加名后接受男方,哄自己女儿稳定情绪的话。包括你前面分析的什么嫁三回给三个儿子换彩礼,女方母亲早已离婚,仨儿子归父亲。大儿子早已结婚,在北京生活。而且女方母亲早就表示过将来彩礼让女儿带走。
男方一家人都是法盲加鸡贼,活该进监狱。
【 在 salsalo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一个关键录音证据能够说明女方意图: 女方母亲不起诉的要求是: “房本加名,现金过账,领了证各过各的”。
: 这个条件跟发生qj之前的条件比,多了房产要立刻马上分一半,还多了领证后不许男方碰女方。
: 分房产可能男方还能接受,但领证后不许男方碰女方是个匪夷所思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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