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newsmth.net)Wine/葡萄酒版治版方针(版规)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ICP备案号 (京ICP证050249号)
(参考JaneZhang@newsmth版1124879349号治版方针修改,特此鸣谢)
第一章 版面宗旨
第一条 本版以葡萄酒为中心,向网友提供讨论和交流空间,涉及内容包括葡萄酒分类、
风格、文化、配餐方式、饮用习惯及其他与葡萄酒相关的内容。
第二条 本版提倡宽容、积极以及尊重个人观点的讨论风气。本版反对侮辱他人、人身
攻击、粗俗、淫秽、损害国家利益的言行。
第二章 删文原则
第三条 与葡萄酒无关,或与本版版面宗旨不符的文章。
第四条 内容为空或无意义的文章(但题目写明问题或事情的除外)。
第五条 短时间内重复发文,或发文内容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文章。
第六条 偏离主题的回复文章。
第七条 真实性有待考证,或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文章。
第八条 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信息等表明商家身份的商家广告、明显炒作的宣传或虚假、
不实、误导性信息。
第九条 讨论本版版务或其他版面版务的相关文章。
第十条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站规、版规的文章。
第十一条 版主有权删除版主认为内容不恰当的文章。
第三章 封禁原则
第十二条 经版主删除后,重复发文且并非重要通知的视情节轻重警告直至处以1-14天
封禁。
第十三条 言语粗俗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7天封禁。
第十四条 故意发布虚假消息的经证实后视情节轻重处以1-7天封禁。
第十五条 开启无关话题并挑起恶意灌水的视情节轻重处以3-14天封禁。
第十六条 人身攻击行为或侵犯他人隐私的视情节轻重处以3-14天封禁。
第十七条 挑起争端(含挑衅)的从重处理,视情节轻重处以5-14天封禁。
第十八条 批阅、刷屏、抢整等扰乱版面秩序的视情节轻重处以3-14天封禁。
第十九条 发表或回复商家广告,首次封禁7天、再次一律封禁14天;发表或回复含有明
显炒作的宣传或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视情节轻重处以1-14天封禁;签名档、昵称
等其他方式商业广告视同发文广告,相应封禁。
第二十条 讨论本版版务或其他版面版务的,首次封禁7天,再次一律封禁14天。
第二十一条 发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站规、版规文章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14天封
禁。
第四章 文章标记处理
第二十二条 g:时效比较明显且内容比较重要的帖子,譬如重要信息、重要新闻、葡萄
酒业界动态、品鉴活动等。
第二十三条 m:转载或原创资料文件、评论、品鉴报告、重要资源等。
第二十四条 b:独到见解的原创作品或重要的信息资源等。
第二十五条 对影响版面阅读的水文及时合集并视情况保留一定时限后删除。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版版面宗旨、偏离主题灌水式等其他版主合理认为对版面管理不
利的文章,版主可以设定为不可回复模式。
第二十七条 将常用版面信息或时效性比较明显的相关文章设为置底或加入进版画面。
第五章 精华区建设
第二十八条 依据葡萄酒类型、产区等不同建立精华区目录,收录相应葡萄酒内容。
第二十九条 建立活动专栏目录,建立网友资料专区,收录活动内容及网友有价值的言
论,完善葡萄酒文化水木发展轨迹。
第三十条 建立资源专栏目录,收录相关资源,供网友使用查询。
第三十一条 标注g、m、b的文章看是否对精华区建设有益决定是否进行收录。视版面发
展情况,酌情新增精华区目录,并收录相应文章。
第六章 附件管理
第三十二条 附件必须符合本版版面宗旨。发文者明确附件作用/目的,并在标题/内容
中给出附件说明,对违反本版版规和站规的,版主视情节轻重删除、警告直至处以1-14
天封禁。
第三十三条 对符合版面宗旨且有价值的附件依据标记原则相应标记;符合精华区管理
原则的附件收录进精华区对应目录。
第七章 著作权申明
第三十四条 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不得收录视为默认可以精华收录。
第三十五条 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转载条款视为默认允许站内转载。
第三十六条 版主因正常需要修改版面原创文章时,应保持原文完整性,并视情况说明。
第三十七条 网友转载站外文章应提供原作者授权,但未标明作者授权的视为默认已获
得原作者授权。
第三十八条 版主在未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前,不得采取行动以无转载授权的名
义删除文章;在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后,以无转载授权的名义删除文章并在版面
加以说明。
第三十九条 网友未获得文章原作者授权,不得以任何违反著作权的名义要求版主删文。
第八章 宣传方案
第四十条 在水木曾涉及过葡萄酒文化的相关版面,如bar、Disco、Food、Coffee等
版面宣传,整合已有版面需求。
第四十一条 通过进站、热点、首页、进版等水木已有宣传途径宣传。
第四十二条 通过对葡萄酒文化感兴趣的网友宣传,以口口相传方式扩大影响网友群体。
鼓励转载、翻译、原创有价值文章;鼓励回答网友提问;鼓励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
息、品鉴、饮用等有价值信息,互动交流。
第四十三条 组织品鉴、参观、版聚等网友活动,营造良好交流氛围。
第四十四条 通过QQ群、博客等相关网络途径宣传。
第九章 其他
第四十五条 网友对版务操作有不服者,请发信给任一版主或到系统相关版面讨论。
第四十六条 站务委员会享有本治版方针的最终解释权。
第四十七条 治版方针的制定、修订、提交由版主负责。制定、修订治版方针后须在版面
公示,并提交站务委员会审核。遇到站规调整,治版方针与之相抵触的部分以站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版版面管理方法提交站务审核,通过之日起置底本版版面并正式实施。
Wine@newsmth版务组
201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