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BUPT/北京邮电大学版(以下简称本版或BUPT版或邮版)旨在为广大北京邮电大学(以下简称北邮)校友和关心喜爱北邮的水木站友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
第2条 本版欢迎网友积极发表以下文章:
1、北邮动态
2、学校及校友信息资源交流
3、与北邮学习、生活与工作相关的文章
4、校际文化交流
第二章 版面建设
第3条 BUPT版务组将努力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鼓励同学就北邮相关问题展开讨论。本版大力支持原创,鼓励同学写下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第4条 BUPT版主应引导讨论的方向和内容,维持版面讨论的良好秩序。对于无法把握的小道消息有权要求网友注明来源,否则随时删除。
第5条 标记原则。
1. m。网友原创文章,或者有保存价值转载。被m之文章不代表版主同意或者支持作者的观点,而只是版主认为作者在其现有的信息和分析的能力下,对事件进行了一定意义上的相对客观的分析。
2. g。通知,北邮相关重大事件等,时效性强的文章,对于过期的g文版主应该及时取消g标记。
3. b。b=m+g。
4. ;(不可Re)。对不适合本版讨论又不宜立即删除,部分无关话题,容易引起大量灌水,以及可能导致无谓争执或冲突的文章;合集文章。
第6条 对于符合附件一的文章,发文者可以请版主将文章在版面置底,申请方法仅限于给版主发mail的方式。版主有权对置底的文章进行适当的修改。置底文章一般保留两天以内,为方便大家阅读,置底的文章数一般不超过3篇。置底原则详见附件一。
第7条 对于与北邮和清华两校紧密相关的的重大活动等,组织者可以请版主申请站内热点(申请者需要准备用于申请站内热点的文字)。版务组应对此把关,有责任义务与站务沟通协调。
第8条 附件一中的具体内容,版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改,无需报站务委员会审批,但是如果站务委员会认为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版主应与站务委员会进行协商,在协商期间按照既定的原则处理。
第9条 精华整理。版主不定期将有价值文章收入精华区,并根据需要增加精华区内容。对于有价值的引起广泛讨论的文章,待网友讨论基本结束后(在不偏离主题的基础上)做成合集,设为不可re,(需要的可以m,以后收入精华区),版面文章同时删除。
第三章 删文及封禁原则
第10条 删文原则
1. 与本站站规相悖的文章
2. 敏感政治话题
3. 灌水文章
(注:以下情况视为恶意灌水)
a. 标题灌水(发表文章为空文或无任何意义的文章);
b. 在Re文中仅包含简短词语如:re、sp、ft、hehe、old等及其类似的词语。
4. 言语粗俗,人身攻击的文章
5. 易挑起ID或校际争端的文章
6. 与本版无关的文章
7. 过期和无保留价值的文章
8. 抢整文章
第11条 封禁原则
1. 违反国家法令,涉及反动、淫秽话题,以及人身攻击的文章直接删除,并且对发文者处以7-14天封禁,对re文者酌情处理
2. 违反站规,视情节封7-14天
3. 对言语粗俗以及挑起争端的文章直接删除,并对发文者处以不少于7天的封禁,对re文者酌情处理。
4. 对灌水情况一般以删文、警告为主,但保留封禁权力,封禁时间酌情处理。文章内容只有"re"、"sp"、"nod"、"顶"等简单内容的视为空文;同一主题发空文超过2篇,不同主题累计发空文超过3篇的都将视为灌水,版主将视情况封禁不少于1天
5. 对于恶意re文愚昧盲目冲击十大者(本版不统计十大),封禁不少于3天,对于煽动灌水者,封禁不少于7天
6. 对于发表与本版无关文章者,版主保留封禁的权力,一般不少于3天
7. 对于挑起校际争端者封禁14天
8. 发布广告者封禁7-14天,发布商业广告者封禁14天
9. 讨论任何版版务视情况采取封禁1天以上
10. 使用过度夸张的标题来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比如含有"跪求"、"哭求"、"裸奔求"、"前空720度求"等类似词语,以干扰版面讨论秩序封1天
11. 关于灌水尺度的把握、无关话题的判断、广告行为等的判断存在争议时以版主把握为准,版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封禁尺度,对封禁有异议者,可以与相关版主联系
第12条 附件管理办法
1. 内容应为含有信息量的图片或者音频资料,如各位最新pp,校园最新面貌,重大新闻现场等等。
2. 禁止上传病毒文件和内容不健康文件,不欢迎上传版权有争议的附件。
3. 版务组有权对附件进行删除或者编辑,旨在更好地为大家提供一个持久和谐的交流平
台,如对自己发表的附件文章的处理结果有异议,请尽快联系版务,协商解决。
第13条 版主保留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删文原则和封禁尺度的权力。
第四章 附则
第14条 免责声明:
1. 本版不保证所有文章的内容的绝对真实性,本版提醒网友谨慎地、自主地判断文章内容的真实性,避免由此产生不良后果。
2. 本版不承担由虚假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名誉上的和法律上的责任。
3. 对于BBS水木社区站合格使用者在使用站内资源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版主、版务组、BBS水木社区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 本版规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和完善。
第16条 本版规自BBS水木社区站站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
BBS水木社区站 BUPT/北京邮电大学版 版务组
2007年5月17日
附件一 置底原则
1. 重要的版务公告。
2. BUPT版版主期满卸任置底7天。
3. 用户整理的,含有若干重要问题问答的文章。
4. 其他情况首先参照本版置底原则案例库,对于新情况,版主有权在版务组讨论通过前拒绝。